第二批“团山英才”计划专题

创业类项目申报

申报条件:

1.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,在所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不少于财政资金资助额,占股不少于30%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。

2.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,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,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。

3.在国内外具有创业经历或在大型企业、知名高校、科研机构关键岗位工作5年以上,业绩突出。

4.企业一般尚未落户或落户时间不超过2年。已落户企业需在申报前已参加社会保险,并缴纳社保费用。未落户的人才,须在公布入选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企业注册登记、参加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。

5.申报人所创办企业税收、社保、就业贡献较大或已有社会资本投入的,给予优先支持。

申报方式:

1.点击下方“下载模板”按钮,下载申报材料模板。

2.填写相应材料,各类证书证明、合同报表等材料整合进申报文件。

3.点击下方“上传资料”按钮,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。

联系方式:

1.联系单位:镇江高新区科技发展局科技与人才科

2.联系电话:0511-88175020

3.服务QQ群:809120893